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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市通报古冶区1起基层“微腐败”典型案例

来源:古冶区纪委监委 发布时间:2020-09-09 09:19:52 阅读量:2153

       古冶区大庄坨乡胡庄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大秋以权谋私问题。2012年3月至2018年9月,刘大秋担任胡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,制作虚假土地承包合同,在同其他村存在土地争议的情况下,为了取得土地实际使用权,在该土地倾倒建筑垃圾,私自占用房屋,侵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。2019年9月,刘大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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